浙江省修訂2021-2023年農機補貼種類范圍
浙江省修訂2021-2023年農機補貼種類范圍
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農業(yè)農村局(寧波不發(fā)),有關企業(yè):
根據《農業(yè)農村部農業(yè)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〈農業(yè)機械分類〉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工作的函》(農機管〔2021〕27號)和農業(yè)農村部農業(yè)機械化總站《關于修訂2021—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》(農機化總站〔2022〕4號)要求,我廳對《2021—2023年浙江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》進行了梳理修訂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類別調整情況
《農業(yè)機械分類》(NY/T 1640—2021,以下簡稱“2021版標準”)與NY/T 1640—2015相比,按產業(yè)和領域進行了類別調整,結構調整較大,按照新舊版標準對全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進行梳理后,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14大類40個小類142個品目調整為21大類45個小類123個品目。
二、品目調整情況
(一)細分增加的品目。將原聯(lián)合整地機、種子播前處理設備、施肥機、打(壓)捆機、貯奶(冷藏)罐等4個品目按“2021版標準”進行細分,細分后的新品目分別列入相應的大小類。
(二)合并后更改名稱的品目。將原鏵式犁、圓盤犁、驅動耙、圓盤耙、追肥機、培土機、噴桿噴霧機、風送噴霧機、茶樹修剪機、果樹修剪機等33個品目按“2021版標準”進行合并,并列入相應的大小類。
(三)取消的品目。將小粒種子播種機、免耕播種機、水稻直播機、有機肥加工設備等4個品目取消,原品目中的相關產品按“2021版標準”進行劃分及歸類。
三、相關要求
《2021—2023年浙江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(2022年修訂)》(附件1)全面執(zhí)行“2021版標準”。為方便各地和有關單位開展后續(xù)工作,根據上述情況梳理修訂了“浙江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品目對照表”(附件2),請各地和有關單位認真把握范圍、類別和品目修訂情況,切實抓好落實。即日起,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和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(tǒng)將同步進行調整,調整前已錄入的補貼申請將按新類別繼續(xù)予以辦理。
附件:1.2021—2023年浙江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(2022年修訂)
2.浙江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品目對照表
浙江省農業(yè)農村廳
2022年3月7日
信息來源:浙江省農業(yè)農村廳
信息網址:http://njgzbt.zjagri.gov.cn/html/main/tzggView/17572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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